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发函批复,同意沈阳市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沈阳市成为继贵州之后第二批获批建设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城市之一。
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发函批复,同意沈阳市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沈阳市也因此成为继贵州之后第二批获批建设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城市之一。
此次批复的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包括两个跨区域类综合试验区(京津冀、珠江三角洲),四个区域示范类综合试验区(上海市、河南省、重庆市、沈阳市),一个大数据基础设施统筹发展类综合试验区(内蒙古)。
其中,跨区域类综合试验区定位是,围绕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更加注重数据要素流通,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人才流,支撑跨区域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和产业转移,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区域示范类综合试验区定位是,积极引领东部、中部、西部、东北等“四大板块”发展,更加注重数据资源统筹,加强大数据产业集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基础设施统筹发展类综合试验区定位是,在充分发挥区域能源、气候、地质等条件基础上,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强化绿色集约发展,加强与东、中部产业、人才、应用优势地区合作,实现跨越发展。
第二批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重要举措,将在大数据制度创新、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大数据创新应用、大数据产业聚集、大数据要素流通、数据中心整合利用、大数据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进行试验探索,推动我国大数据创新发展。
沈阳市委、市政府把大数据发展当成全市“一号工程”,在全国率先组建了正局级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局”,主要职责就是推动大数据发展和建设智慧城市,确定了以大数据发展为主体、智慧城市建设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两翼的智慧产业“一体两翼”发展思路。
沈阳市将大数据发展与智慧城市建设工作作为实现沈阳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重要举措。沈阳市实现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和打造成为东北大数据中心,形成以大数据发展为主体、以智慧城市建设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两翼的“沈阳模式”,以大数据发展引领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将沈阳打造成为“中国制造2025”的先行区、全面创新改革的示范区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沈阳市政府提出,通过创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到2020年,沈阳市大数据发展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沈阳市智慧城市“惠民、兴业、善政”的目标初步实现,在大数据的引领下沈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不断加快,以智能制造为核心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逐步形成。大数据产业链不断完善,大数据技术及解决方案在公共服务、城市管理及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广泛应用;城市及城市群的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数据不断开放。大数据布局基本形成,大数据相关产业规模力争突破1000亿元,加快促进并在浑南区、沈北新区、铁西区等地打造沈阳大数据产业带和2-3个大数据示范园区,培育大数据行业龙头企业10家,大数据产业从业企业达到200家以上,引领带动相关产业7000亿元,建成一个国家级工业大数据示范基地,引领沈阳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慧产业先导区、充满活力的区域性大数据集聚区和全国智慧城市群典型示范区。
来源:百丽百灵、综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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